个人意见:5#楼单独划分为III类。
看了楼上各位的意见,觉得都有道理。从场地的概念上说,地区范围的确不仅限于单一楼座,似乎应该按小区评价。可如果考虑一下场地类别对抗震设计的作用,觉得应该单独划分出来:
场地类别对于设计而言,主要是建筑场地对地震的反应,用在设计上,主要是特征周期的不同。从题目可以看出,5#楼位于填土坑内,那对某一外来地震,其反应与周边建筑场地肯定是不一样的,因此,如果单独划分应该是可以的。
至于采用强夯或碎石桩或换填等方法处理后,的确可以提高波速值,但个人认为不宜把场地类别提高,仍应按III类考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