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个原设计为:地上五层左右,地下3层的商住楼。据勘察资料:地层为上部冲积层硬塑状粉质粘土(承载力特征值为220kPa),下部为卵砾石层(承载力特征值为380kPa)。地下水位在卵砾石层附近,水位埋深18.0米左右。下伏为岩溶溶洞裂隙水,微具承压性(我将在以后的主题中讲抗浮设计变化问题)。
按原设计方案,设地下3层,即开挖基坑至地面以下14.5米即可。勘探布孔时,孔深亦按这个要求布设。即最大孔深23m,(未揭露至岩石,推测覆盖层大于23m),一般孔深在17~19米,推测覆盖层厚约25m左右。因此,所有的孔均在土层中,钻孔未揭露到基岩面。按原来的设计,目前的钻孔深度范围内未南土洞及软弱夹层,承载力及地基稳定性均可满足要求。
当第二层地下室底板浇灌好后,经业主要求,设计部门将设计变更为地下四层,即基坑向下挖到19m,原有的两层地下室推倒重新向下挖。也就是前期所做的勘察控制深度完全不能满足要求。按规范要求需重新进行补充勘察,以查明地面19米以下的地层情况。但是,现在该场地未再作补充勘察!相关人员(签于有内情,不随乱说,请大家不要想得太多!呵)给出的处理意见为在坑底作静载荷试验,以确定地基承载力。现基坑开挖到-19m了,基础拟采用独立柱基(部分已开挖完成,见照片),基础开挖后,做钎探。请各位岩友帮忙出主意,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搞掂这个事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