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.4 我国主要城镇(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)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、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,可按本规范附录A 采用。————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-2010 》
4.2 附录C中的表C.1~表C.32给出了全国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、县级以上城市的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。其中的行政区划名称依据GB/T2260—2007给出。————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-2015》
由规范词语描述,是不是应该理解为:
1、抗震规范中,表格的数据只是各行政区的中心区域的参数,相邻位置参考执行;
2、动参数区划图中,表格的数据是乡政府所在地,以及城市中心区域的参数,其他相邻位置以此参考执行或者直接查询区划图。
如若此般,与楼主的提问就不相符了
以上个人见解,欢迎指正!